近年来,清香型白酒呈现快速发展态势,业界普遍认为一个全新的大清香时代正在来临。在此背景下,清香白酒“新国标”也正式出炉。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由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制修订的《白酒质量要求第2部分:清香型白酒》推荐性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新国标”),代替《清香型白酒》国家标准,将于2023年2月1日正式实施。
《清香型白酒》国家标准已实施了将近16年,此次发布的“新国标”相较于前者,更改了清香型白酒定义、感官要求和理化要求,删除了产品分类和卫生要求,这势必将有利于促进清香白酒更加规范和高质量发展。
重新定义清香白酒,利好匠心酒企稳固前行
据了解,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清理复审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初步结论,白酒系列产品标准将全部整合为部分标准。目前,《白酒质量要求》系列标准已发布5个部分,包括第1部分浓香型白酒、第8部分浓酱兼香型白酒、第9部分芝麻香型白酒、第11部分馥郁香型白酒和此次发布的第2部分清香型白酒。
在清香白酒新国标中,将清香白酒定义修改为以粮谷为原料,采用大曲、小曲、麸曲及酒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缸、池等容器固态发酵,固态蒸馏、陈酿、勾调而成,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的白酒。同时,新国标中也增加了预包装产品应标识产品类型为“固态法白酒”。